[簡單生活] 2017年度挑戰: 一年買十件東西
嚴冬裡的長白山(零下25度) 一如往常,到了年底,我就會開始思考,這一年我做了些什麼呢?新的一年我想要完成什麼呢?然後給自己一些生活上的小挑戰,希望在這一年我可以向理想的自己更靠近一步。 2017年我也給自己設定了年度挑戰。對極簡生活十分著迷的我,2016年讀過Cait Flanders shopping ban 的相關文章後,覺得shopping ban真的是太酷了! ( or you can say it is super CRAZY! ),所以決定給自己設下這個挑戰:2017年我只能買十件東西。 這項挑戰裡的「東西」指的是:衣服,鞋子,包包,飾品(包括耳環、項鍊等等),換句話說,是我想要的而不是必需的物品。 朋友聽到我的挑戰後,問了一些問題後,我再整理出一些細則: 1) 在上述類別裡,如果是現有的東西壞掉了必須再買一件來替換,並不算在十件的限額 。例如我的太陽眼鏡跟夾腳拖,在旅行的時候壞了,而它們是我的必需品,所以買來替換的太陽眼鏡跟夾腳拖不計入十件東西的限額裡。 2) 貼身衣物(如內衣褲和襪子)因為是必需品,而且我已經有淘汰一件才能買一件的規則,所以也不算在這十件的限額裡。 3) 別人送的禮物,如果正好是在上述類別,也不算在這十件限額裡,畢竟我沒有辦法控制別人買給我的東西。(但我計畫要告訴身邊親友們,以後生日一起吃飯就好,不要再送我禮物了...Experiences over things!) 在這一年裡,我觀察到許多有趣的變化,比方說,當你只能買十樣東西時,買每一個東西都要斤斤計較!要下手之前,我會再三問自己,我真的需要它嗎?如果買了這一件東西,它是不是可以和我現在擁有的東西搭配呢?我現在是因為想要買東西而買,還是我確定我需要這個東西而買?... 這麼想著想著,常常看了廣告被生起的火就默默地熄滅了。 在這個過程裡,我的物慾持續地降低,當然還是有想買的東西,但我發現 想像『如果我買了它』本身就是一件很愉快的事 ,而在『沒有它不行』的時刻來臨前,沒有它我也還是活的很好。 回頭看看過去的這一年,我覺得這個挑戰真的是太棒了!非常想過極簡生活的我,因為有這項挑戰/練習,成功地把很多我不需要的東西擋在了門外,覺得自己往極簡生活又邁進了一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