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簡單生活] 2017年度挑戰: 一年買十件東西

嚴冬裡的長白山(零下25度)



 一如往常,到了年底,我就會開始思考,這一年我做了些什麼呢?新的一年我想要完成什麼呢?然後給自己一些生活上的小挑戰,希望在這一年我可以向理想的自己更靠近一步。


2017年我也給自己設定了年度挑戰。對極簡生活十分著迷的我,2016年讀過Cait Flanders shopping ban 的相關文章後,覺得shopping ban真的是太酷了! ( or you can say it is super CRAZY! ),所以決定給自己設下這個挑戰:2017年我只能買十件東西。


這項挑戰裡的「東西」指的是:衣服,鞋子,包包,飾品(包括耳環、項鍊等等),換句話說,是我想要的而不是必需的物品。


朋友聽到我的挑戰後,問了一些問題後,我再整理出一些細則:

1) 在上述類別裡,如果是現有的東西壞掉了必須再買一件來替換,並不算在十件的限額 。例如我的太陽眼鏡跟夾腳拖,在旅行的時候壞了,而它們是我的必需品,所以買來替換的太陽眼鏡跟夾腳拖不計入十件東西的限額裡。

2) 貼身衣物(如內衣褲和襪子)因為是必需品,而且我已經有淘汰一件才能買一件的規則,所以也不算在這十件的限額裡。

3) 別人送的禮物,如果正好是在上述類別,也不算在這十件限額裡,畢竟我沒有辦法控制別人買給我的東西。(但我計畫要告訴身邊親友們,以後生日一起吃飯就好,不要再送我禮物了...Experiences over things!)




在這一年裡,我觀察到許多有趣的變化,比方說,當你只能買十樣東西時,買每一個東西都要斤斤計較!要下手之前,我會再三問自己,我真的需要它嗎?如果買了這一件東西,它是不是可以和我現在擁有的東西搭配呢?我現在是因為想要買東西而買,還是我確定我需要這個東西而買?... 這麼想著想著,常常看了廣告被生起的火就默默地熄滅了。


在這個過程裡,我的物慾持續地降低,當然還是有想買的東西,但我發現想像『如果我買了它』本身就是一件很愉快的事,而在『沒有它不行』的時刻來臨前,沒有它我也還是活的很好。


回頭看看過去的這一年,我覺得這個挑戰真的是太棒了!非常想過極簡生活的我,因為有這項挑戰/練習,成功地把很多我不需要的東西擋在了門外,覺得自己往極簡生活又邁進了一步。


以下紀錄一下這一年我買的八件東西(沒錯,最後我只買了八件!):



1. Adidas Originals - Stan Smith 白球鞋 
    - 個人覺得這是我今年買的最好的一件東西!好穿好走又好搭。

2. MD無袖條紋襯衫
   - 非常實穿又好搭的一件上衣

3. MD無袖連身條紋裙

4. MD白色長袖襯衫
    - 買的時候很喜歡,但現在覺得要把它列入觀察名單了

5. KS條紋包包
    - 為了想要練習帶少一點東西出門而買,結果發現我出門要帶的東西就是這麼多,小包包實在太不切實際。這個包包也要列入觀察名單了

6. KS 藍底無袖洋裝

7. KS 白底無袖洋裝

8. UGG雪靴 
    - 因為要去東北玩而入手的雪靴(想當年在Boston念書都捨不得買啊),覺得應該可以穿上很多年!

  

一年只買八件東西,當然有些時候會覺得自己沒那麼時尚,沒那麼有型,偶爾也會覺得這些衣服穿得有點膩,但是大部分的時候,我超級喜歡記得自己小小衣櫃裡擁每一件物品的感覺!因為有這個練習,除了衣服 、鞋子、包包、飾品之外,日常生活裡的東西我也能夠堅守『有出才能有進』的原則。希望2018年,我可以斷捨離更多,買得更少。


為了往極簡生活持續邁進,2018年我也打算繼續記錄我買的每一件東西,目標是一年12件以內! 你也想挑戰看看嗎?













留言

Freya Wu寫道…
相隔有點久,看到你新增文章實在太好了!
很喜歡看你的文字與所分享的生活,總能給我一些靈感與觸動一些思考。

期待你繼續更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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